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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寄存 发布时间:2021-03-16 11:04 | 浏览次数:


 行李寄存


1、 本馆为观众免费提供自助寄存和大件行李寄存服务,寄存时间:9:00-17:00,请于17:00前领取寄存物品。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2、 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如寄存物品内夹有现金、金银珠宝、电子产品、证件、易碎、易损、危险品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大件行李寄存需如实填写《物品存放登记表(免责书)》并由本人签字后方可寄存,存放期间出现损坏、丢失等任何后果由物品所有人承担。

3、 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违禁品不办理寄存,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不办理寄存。如恶意在行李内夹有违禁物品者一经发现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 留存物品(如食品类)出现变质、自然损坏等由物品所有人承担,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

5、观众应妥善保管好存包凭证,领取寄存物品时凭证领取。寄存凭证如有丢失,应立即办理    挂失手续,丢失期间所 存物品若被冒领,所造成的损失由物品所有人承担。





自助寄存柜使用须知


1、请您在使用本寄存柜前务必认真阅读《自助寄存柜使用须知》,在您开始使用寄存柜后,就视为您已充分知悉和完全接受本须知所有条款。

2、本寄存柜仅供寄放用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3、贵重物品及现金请随身携带,勿放置于寄存柜中。

4、请您寄存好物品后,保管好密码条,如果因为密码条丢失造成物品被盗,后果自负。

5、寄存柜密码条只限使用一次,请勿重复使用。

6、请在闭馆时间17:00前取走寄存柜中的物品。对在闭馆时间后仍然存在的物品,工作人员有权清理出柜。超过30天仍未联系工作人员取走将视为丢弃,工作人员将进行销毁处理。

附录:物品寄存岗位工作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