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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博物馆接受移交并收藏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制品 发布时间:2022-05-13 17:02 | 浏览次数:


5月12日下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及新的《罚没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示,将一批罚没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移交海南省博物馆保存管理,发挥教育和科研价值。海南省博物馆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颁发证书。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移交现场.jpg

这批移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制品主要来自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日常执法工作没收、海关移交和市民主动上缴,包括玳瑁、红珊瑚、及红珊瑚制品和砗磲等,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大肆开采和捕捞,这些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数量大大下降,逐渐成为濒危物种。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邹志东希望能通过省博物馆这个大平台,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宣传保护,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提高全民参加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参与度,确保海洋和渔业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海南省博物馆副馆长王辉山表示,海南省博物馆作为面向广大民众的窗口单位,是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与载体,在向公众展陈文物之余,也发挥着社会教育职能。未来海南省博物馆将通过展示这批藏品,进一步宣传海洋文化,提升公众海洋意识,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海洋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贡献一份力量。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发表主旨讲话时指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海南省博物馆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动物,守护绿水青山,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