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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博物馆关于向社会募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纪念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17:25 | 浏览次数:


2022年8月,海南省部分市县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A5.1.3疫情。在党中央和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立即投入到这场伟大的抗疫斗争中去,众多兄弟省份及省内各市县也纷纷派出强有力的医疗工作队,给予本次疫情大力支援。本次疫情中全国各地抗疫工作者的大无畏精神,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精神力量。为了搜集、保存与此次抗击疫情相关物证,并让这些物证更好地发挥记录历史、普及科学、教育社会的作用,海南省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募集抗击此次疫情相关的见证物、纪念物。 


一、募集内容

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

1.海南省政府机构、各级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内容不涉密,尽量提供原件)。

2.支援海南本次疫情医疗单位一线抗疫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已进行消杀操作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诊疗记录、日记、请战书或请战微信截图、强制休息令、火线入党申请书、图像资料拷贝等。

3.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情况,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4.居委会、社区、乡村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拷贝。

5.疫情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

6.宣传本次海南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

7.其它涉及本次抗“疫”相关的各类见证物。


 二、募集方式

1.本次募集为无偿捐赠方式,本馆向捐赠重要、珍贵纪念物、见证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并载入捐赠名册,以兹鼓励。

2.本次募集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3.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或版权持有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4.本次募集初选采取图片加文字形式。提供图片及文字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5.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勿登门拜访,望见谅。如有相关线索请采用电话及邮箱方式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238859 ,0898-65238880

邮箱:hnbw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