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华光礁I号”沉船实验室沉船修复保护工作,我馆拟委托第三方定制一批耐腐承重塑料架。现对此项工作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沉船实验室定制耐腐承重塑料架
二、基本概况介绍
(一)根据我馆提出的要求尺寸要求定制1920mm X 530mm X 550mm (长X宽X高),上下两层,耐化学腐蚀且方便装卸放置物品。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三、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四、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人民币23.28万元(含税),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付款方式按照海南省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简介,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2.项目方案和项目报价(格式自拟);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名人联系方式;
5.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以上文件资料需加盖公章,文件袋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
(三)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24:00(以本馆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提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6号海南省博物馆文物保护与修复部,邝老师:13976996029。
(五)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均不退还,响应方均须承担相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或分包。
六、评审标准
海南省博物馆将组织人员对各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判和择优选择。中选单位将收到中选通知,未中选单位不予通知。
七、公示方式
拟中选单位将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八、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博物馆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九、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所有。
海南省博物馆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