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博物馆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空调维保项目”以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拟选择专业服务单位进行该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空调维保项目
(二)采购人:海南省博物馆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采购服务费用。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五)项目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76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本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馆区现有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与维保方案一并密封或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适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包括:《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及海南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五、付款方式
本次维保服务费用分四笔支付,每笔支付3个月维保费用,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笔(预付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的20日内,支付首期3个月维保费用。
第二笔:第4至第6个月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该3个月维保费用。
第三笔:第7至第9个月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该3个月维保费用。
第四笔:第10至第12个月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该3个月维保费用。
1.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与应收款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如供应商未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此种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因发票未能及时提供而产生的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
六、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将方案、报价及上述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一式一份(所有资料一律盖章并密封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海南省博物馆(邮寄费自理),资料封面标题注明“空调维保项目投标书”。
(二)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7:30,以本馆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30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76号。
收件人:陈工。
联系电话:65238886。
(四)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材料不予退还,投标人均须承担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海南省博物馆组织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综合评选,确定后通知被选中单位,并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参与比选者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上述内容。
海南省博物馆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