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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博物馆沉船实验室保护水池维修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0:28 |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海南省博物馆沉船实验室保护水池维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工作,我馆拟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博物馆沉船实验室保护水池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7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9.20万元(含税)。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5.计划工期:合同签署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6.质量要求:材料设备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区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合格。

7.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8.报价方式:投标方需现场勘查设备后方可提交最终维修方案,按维修内容分项报价。

二、服务内容

1.水池维修:原水池玻璃内衬拆除、水池防水、水池内胆制作(304不锈钢,厚2.5mm国标)等。

2.去离子水机整改:水罐更换、水罐位置更改。

3.废液处理:原水池浸泡液属于化工废液,需专业处理单位进行抽运处理。

4.实验室布局调整:根据现场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拆除及修复。

三、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维修+废液处理)。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按照海南省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18日17: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南省博物馆,具体以本馆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六、投标文件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材料不予退还,投标人均须承担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海南省博物馆组织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综合评选,综合考察各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类似业绩与报价,择优确定后通知被选中单位,并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网址https://www.hainanmuseum.org)公示1天,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省博物馆

2.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76号

3.联系人:王老师18389898588、赵老师18689680230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所有。参与比选者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上述内容。


附件:海南省博物馆沉船实验室保护水池维修项目比选文件.docx






                                                  海南省博物馆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