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博物馆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空调维保项目”以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拟选择专业服务单位进行该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空调维保项目
(二)采购人:海南省博物馆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五)项目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76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本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馆区现有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选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比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适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包括:《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及海南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五、付款方式
本次维保服务费用分四笔支付,每笔支付3个月维保费用,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笔(预付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的20日内,支付首期3个月维保费用。
第二笔:第4至第6个月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该3个月维保费用。
第三笔:第7至第9个月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该3个月维保费用。
第四笔:第10至第12个月维保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该3个月维保费用。
1.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应收款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如供应商未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此种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因发票未能及时提供而产生的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
六、报名须知
(一)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所有报名纸质材料(正副本各一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U盘)一份)密封由专人送达,此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料封面注明“空调维保项目投标书”。
(二)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以本馆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20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76号省博物馆东门。
收件人:陈工。
联系电话:65238886。
(四)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材料不予退还,参与比选单位均须承担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海南省博物馆组织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综合评选,比选结果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公示1天,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参与比选者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上述内容。
海南省博物馆
2026年11月2日